甚麼是「滬港通」?

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簡稱:滬港通;包括滬港交易通與滬港結算通)是由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交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結算)在中國內地與香港兩地證券市場建立的交易及結算互聯互通機制,旨在實現兩地投資者直接進入對方市場的目標。 

在滬港通項目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與上交所將建立市場間買賣盤傳遞技術設施,從而讓各自市場的投資者能夠通過聯交所與上交所分別設立的獨資子公司買賣在對方市場上市的特定範圍股票(稱:滬港交易通;包括滬股交易通與港股交易通)。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香港結算;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與中國結算將負責為各自市場參與者及投資者透過滬港通進行的交易進行結算、交收並提供包括登記存管和代理人/名義持有人等相關服務(稱:滬港結算通;包括滬股結算通與港股結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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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以上資訊按香港交易所現有的資料編製,可能會隨著滬港通的實施或有關法規、法例、協議以及其他文件的制訂或編輯而有所修改。
  • 香港交易所將不時更新有關「滬股通」的消息,詳情請瀏覽香港交易所網站
  • 以上資訊不包含法律或其他意見,因此在根據以上資訊採取任何行動前,應就具體的法律、稅務或其他具體情況下產生的問題另外徵詢。



    投資涉及風險。請按此參閱風險披露聲明。



 

香港與海外投資者可透過滬港通買賣上海上市股票(北向交易,或滬股通);而內地投資者亦可通過滬港通買賣香港上市股票(南向交易,或港股通)。

合資格投資者及股票

合資格投資者

所有香港及海外散戶及機構投資者均合資格參與滬港通。

合資格股票 (滬股通股票)

指數成份股 上證180指數* 、上證380指數*
兩地上市股票 同時於聯交所及上交所上市之公司的A股*

* 不包括被實施風險警示及並非以人民幣買賣的股票

投資額度

總額度 3,000億元人民幣
  • 於每個交易日完結時計算
  • 餘額:總額度-買盤成交總額賣盤成交總額
如總額度餘額少於每日額度:
  • 買盤將於下一交易日暫停
如總額度餘額回到每日額度水平或以上:
  • 於下一交易日恢復買盤服務

每日額度
130億元人民幣
  • 於交易日實時計算
  • 餘額: 每日額度- 買盤訂單 + 賣盤成交金額微調(例如買盤訂單被取消、買盤訂單被上交所拒絕、買盤訂單以較佳價格執行)
如每日額度餘額降至零或以下:
  • 於開市集合競價時段(開市前):新的買盤將被駁回,直至額度餘額回復正數水平(例如由於取消買盤訂單)
  • 於連續競價時段(連續交易):日內餘下時間將不再接受買盤訂單
  • 已獲接受的買盤訂單不受影響

交易規則

交易時間

北向交易將按照上交所的交易時間。聯交所將於內地市場早市及午市開市前五分鐘起接納聯交所參與者的北向訂單。

上交所交易時段 上交所交易時間 聯交所參與者落A 股買賣盤的時段
開市集合競價 上午9:15分至9時25分 上午9時10分至11時30分

連續競價(早市) 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
連續競價(午市) 下午1時至3時 下午12時55分至3時
  • 於上午9時20分至9時25分,上交所不接受取消買賣盤的指令;
  • 於上午9時10分至9時15分、上午9時25分至9時30分及下午12時55分至1時,上交所不會處理任何指令,直至開市為止,但聯交所仍接受買賣盤訂單及取消買賣盤的指令;
  • 在開市集合競價時段未被撮合的買賣盤訂單將自動進入連續競價時段。
交收周期
  • 股票交收:交易日(T)
  • 款項交收:T+1日
貨幣
  • 交易與結算貨幣:人民幣


價格限制

  • 不超過前一日收市價的±10%
  • 所有在此價格限制範圍之外的訂單將不被接受
  • 價格限制的上下限在一天之內不會變動

其他規則

  • 不允許回轉交易(即日買賣)

徵費安排

  • 按照現行A股市場費用徵收標準:
     - 經手費:0.00487%
     - 證管費:0.002%
     - 賣方交易印花稅:0.1%
     - 過戶費:0.003%
  • 就A股存管及代理人服務收取「組合費」


詳細收費及其他費用按此

以上所有稅費項目將於T日末從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的指定銀行賬戶收取。

備註:

  • 以上資訊按香港交易所現有的資料編製,可能會隨著滬港通的實施或有關法規、法例、協議以及其他文件的制訂或編輯而有所修改。
  • 香港交易所將不時更新有關「滬股通」的消息,詳情請瀏覽香港交易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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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有關「滬股通」股票交易安排

1. 投資者可否對滬股通股票進行回轉交易(即日股票買賣)?

內地A股市場不允許回轉交易(即日股票買賣)。因此,香港與海外投資者於T日買入滬股通股票後僅可於T+1日或之後賣出。

2. 滬股通股票的每手單位/碎股、買賣盤規模及最低上落價位如何?

所有滬股通股票買盤每手均為100股(必須以整手落買盤),僅賣盤可接納碎股,而所有碎股必須以單一賣盤出售。因此,完整買賣單位的買盤訂單與碎股賣盤相撮合形成碎股交易的情況亦屬常見。與香港市場不同,上交所收到的完整買賣單位的訂單與碎股訂單是在同一交易平台撮合,並在同一價位競價。滬股最大買賣盤為100萬股,最低上落價位劃一為0.01元人民幣。

3. 假期安排如何?

投資者只可於兩地市場均開放交易且兩地市場的銀行於相應的交收日均開放服務的工作日在對方市場進行交易。

以下圖表列舉了滬股通假期安排:

  內地 香港 滬股通是否開放?
第一天 營業日 營業日 開放
第二天 營業日 營業日 不開放 (款項交收日 香港市場不開市)
第三天 營業日 假日 不開放 (香港市場不開市)
第四天 假日 營業日 不開放 (內地市場不開市)

4. 惡劣天氣情況下有甚麼應變安排?

滬股通在惡劣天氣情況下的交易安排如下:

情況 「滬股通」交易安排 款項交收(T-1日倉盤) 證券交收 (T日倉盤)
八號颱風訊號/黑色暴雨警告於香港市場開市前發出(即早上9時前)及於中午12時後解除 不開放 沒有 不適用

八號颱風訊號於早上9時至9時15分之間發出 不開放
八號颱風訊號於上交所市場開市後發出(即早上9時15分後) 交易於發出八號颱風訊號後延續15分鐘,其後只接納取消訂單,直至上交所市場收市
黑色暴雨警告於香港市場開市後發出(即早上9時後) 如常交易
八號颱風訊號/黑色暴雨警告於中午12時或之前解除 兩小時後恢復交易 延至下午3時

5. 滬股通股票在那種情況下將被暫停買入?

滬股通股票將在以下幾種情況下被暫停買入(但允許賣出):

a) 該等滬股不再屬於有關指數成份股;及/或
b) 該等滬股被實施風險警示;及/或
c) 該等滬股相應的H 股不再在聯交所掛牌買賣;相應適用情況。

II. 投資者的保障與披露責任

1. 投資者是否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

  • 透過聯交所參與者參與滬港通的香港投資者將繼續受到香港法例保障。
  • 與任何涉及分託管安排的海外投資相似,投資者亦面對價值鏈中任何額外人士(這裡指內地的中央登記公司中國結算)的對手方風險。
  • 交易及結算活動方面,香港投資者將繼續與聯交所參與者協調,並受到《證券及期貨條例》保障。
  •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現有的投資者賠償基金並不涵蓋任何此等交易。 

2. 買賣滬股通股票是否有任何披露責任?

  • 根據現行中國法律,當任何一名投資者持有或控制上交所上市發行人已發行股份達5%時,其須於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中國證監會及有關交易所匯報,并通知上市發行人。該投資者將不得於該三日內買賣有關上市發行人的股份。
  • 就該投資者而言,每當其持股量的增加或減少達至5% ,即須於三日內作出披露 (披露對象及方式同上)。由披露責任發生當日起至作出披露後兩個工作日內,該投資者不得買賣該上市發行人的股份。   
  • 若該投資者的持股量變動少於5%,但導致其所持或所控制該上市發行人的已發行股份總量低於5%,投資者亦須於三日內披露有關信息。

3. 在賣出滬股通股票前有甚麼交易前檢查的準備?

內地投資者只可出售前一天日終時其股份戶口持有的A股。根據投資者的持股量,若投資者戶口並無足夠股份,上交所將拒絕相關賣盤訂單。因此,落滬股賣盤訂單時,投資者必須確保其開立的戶口有足夠滬股股份。

III. 有關交收事宜

香港與海外投資者經滬港通購入的滬股通股票將如何託管?投資者可否通過滬港通在香港持有實物股票?

  • 滬股通股票均以無紙化形式發行,中央結算系統證券存管處將不設滬股通實物股票記存及提取服務。
  • 因此,香港與海外投資者只可通過其經紀或託管人持有滬股通股票,投資者的擁有權將顯示在經紀或託管人的紀錄中,例如:客戶賬單。

IV. 有關查看上海 A 股股價事宜

投資者如何查看上海 A 股股價?

投資者可透過「港股易」(簡體版)查詢上海 A 股股價,詳情請按此

備註:

  • 以上資訊按香港交易所現有的資料編製,可能會隨著滬港通的實施或有關法規、法例、協議以及其他文件的制訂或編輯而有所修改。
  • 香港交易所將不時更新有關「滬股通」的消息,詳情請瀏覽 香港交易所網站
  • 以上資訊不包含法律或其他意見,因此在根據以上資訊採取任何行動前,應就具體的法律、稅務或其他具體情況下產生的問題另外徵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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